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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精品旅游促进会专家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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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适用政策指引

发布时间:2020/3/19                         信息来源: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产业发展,日照市文化和旅游局全面梳理近期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惠企政策,汇编了《旅行社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适用政策指引》,供旅行社参考。

 

旅行社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适用政策指引

 

一、暂退旅行社80%质保金

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

联系电话

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监管科

8816279 8816285

出处: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

二、减轻税费负担

1.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

联系电话

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

8771070

出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 加大减轻税费支持。对中小企业从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用于疫情防控的财政性资金,以及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

联系电话

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

8775213

出处: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克时艰若干措施的通知》

3. 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经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1年。

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

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8866021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征缴科

8866059

出处: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克时艰若干措施的通知》

三、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1.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市属国有企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从事商超、住宿、餐饮服务的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征收2个月房租。对承租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它公有房产的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3月份房租;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减半收取46月份租金。

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

联系电话

市国资委企业改革科

3688353

出处: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克时艰若干措施的通知》《日照市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八条措施》

2.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

联系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

8776207

出处: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统筹推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落实方案》

四、加大稳岗力度

1.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中小企业,其正在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本意见到期后,可阶段性延长至2020630日。

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

联系电话

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就业服务科

8866151886602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失业科

8866212

出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

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

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8866018

出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3.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基础上,对高能耗行业中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按照70%比例进行返还;对符合条件的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返还其上年度6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对生产紧缺防护物资或提供服务企业,按照先上车、后补票方式,先行按照一般企业标准拨付稳岗返还资金。

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

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8866021

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

8866027

出处: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克时艰若干措施的通知》

五、加大金融信贷支持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要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稳定授信,银行机构要对其到期贷款予以展期或续贷。

相关部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

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

战疫助企服务热线

农业发展银行日照市分行

83395188339698

工商银行日照分行

87088058708615

农业银行日照分行

22081862208702

中国银行日照分行

87081798329526

出处: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加大首贷培植工作力度。加大首贷培植工作力度,降低中小企业首贷门槛,提高企业获得贷款便利度。

相关部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

出处: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克时艰若干措施的通知》

六、加强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援助机制

1.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咨询。对因生产防疫所需物资和紧缺原材料而影响合同履行产生法律诉讼的,由市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协助解决。

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

联系电话

日照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8816325

出处: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克时艰若干措施的通知》

2.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证明。对因受疫情影响停产停工、无法按期履行涉外合同的中小企业,可根据需要按程序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证明。

相关部门及责任科室

联系电话

日照市贸促会法律服务部

8800886

出处: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克时艰若干措施的通知》

七、助推市场恢复活力

1.加强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鼓励在职导游员参加职业晋级考试,对通过本年度中、高级导游晋级考试的,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奖励。举办导游员、红色旅游讲解员、饭店服务员等职业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出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对组织一线防疫人员旅游休闲的企业给予补助。即日起至20201231日,对旅行社单独组织一线防疫医务、疾控人员团队游的给予奖补。由旅行社完备相关资料,按照先报备、后审核的程序,每人补助50元,费用由省本级承担。

出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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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633-8788299




单位地址
日照市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81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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